近期,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餐饮食物、食用农产品、生果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别膳食食物、调味品、速冻食物、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等16类食物161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53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触及违规运用食物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支和污染物超支问题,详细状况布告如下:
吴兴陈君建小吃店出售的油条(克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一)长兴国朋超市(个体工商户)出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二)吴兴惠隆蔬菜批发部出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三)吴兴彦东生鲜店(个体工商户)出售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及质量要求;
(四)湖州凤凰大街春杰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出售的泥胡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五)吴兴雪娣生鲜店出售的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一)吴兴宏进好嘻哆食物超市(个体工商户)出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二)南浔毛合彩干货店出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办。要求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和南太湖新区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催促食物运营环节相关的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以上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湖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陈述核对办置状况并向社会发布。